中国汉字“博大精深”,相同的字在不同的语境下有着不同的含义,而在同一语境下的不同字又可能因字形相似而让人分不清这其中的差别。今天就给大家讲讲“补正”和“补证”这两个傻傻分不清楚的商标用语,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商标。
在山西商标注册中,相同的字在不同的语境中有不同的含义,而在同一语境下的不同字又可能因字形相似而让人分不清这其中的差别。
什么是商标“补证”?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
《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商标注册证》遗失的,应当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破损的《商标注册证》,应当在提交补发申请时交回商标局。由法条的内容可以得知,商标注册证遗失后是可以补办的,途径分为两种:一种是商标注册人自行向商标局提交补发注册证申请;另一种是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代理机构进行申请。
那什么是商标“补正”呢?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商标注册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由法条可知,商标“补正”指的是商标局对商标注册中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内容提出修改建议。一般来说,商标局要求补正,是因为在递交商标申请的时候,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有部分内容或者书式材料是不符合要求的。商标局会发出《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